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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协评议第17期裁判:14例无重大误判 大连英博5项申诉被驳回

2026-08-13 2102

8月11日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对本赛季第十七期裁判判罚进行了集中评议,并于12日晚公布了结论。本次共审查了来自中超、中甲和中乙联赛的14个申诉案例。评议组认定在涉及的主要判罚决定上未发现明显错误或遗漏。

值得关注的是,大连英博俱乐部提出的五项申诉全部未被支持。其余涉及中超俱乐部的若干主要判例评议要点如下:

- 青岛海牛 vs 上海申花(第22轮,第90+5分钟):申诉方认为申花6号在禁区内疑似手球应判点球。评议组认为现有视频角度无法明确显示球与申花6号手臂是否接触,支持主裁未判罚手球的决定,且VAR未介入亦属合理。

- 重庆铜梁龙 vs 上海海港(第22轮,第90分钟):铜梁龙27号在争抢高空球时与海港10号发生接触,被判犯规并出示黄牌;海港申诉要求改判红牌。评议组认为27号在争抢时采用正常踢球动作,因未注意对方位置导致接触,属于鲁莽但未使用过分力量,黄牌适当,红牌不成立,VAR不需介入。

- 山东泰山 vs 天津津门虎(第22轮,第90+3分钟,关于手球指控):津门虎主张泰山38号在禁区内手球应判点球。评议组认定38号是用头顶球后球意外击中自己手臂,不构成手球犯规,主裁未判罚正确,VAR未介入也合适。

- 同场另一起争议(关于进球前的身体接触):津门虎还称在进球前泰山9号踩踏本队11号,应先判犯规使进球无效。评议组认为泰山9号正常带球,期间与对方接触属于为维持身体平衡的自然动作,未构成犯规,进球有效,主裁与VAR均处理妥当。

总体来看,本期评议支持了大部分裁判在关键判罚上的判断,认为无需对主要决定作出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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